农村特困户每人每月最少救助12元 省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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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从今年8月1日起,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当地特困户救助范围;各地出台的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2元;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刚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资金筹集等问题做了进一步完善。 据介绍,按照新的规定,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当地特困户救助范围,而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导致的单亲家庭按照就高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救助政策。 据民政厅低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农村特困户救助标准都由各省辖市自行确定,全省最高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6元(郑州市),最低为8元(驻马店市、平顶山市、信阳市)。现在要求各地的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2元。财力较强的市救助标准可适当提高。据介绍,过去农村特困户的救助以县财政为主来落实资金,但是一些县经济薄弱,救助资金难以落实。现在,农村特困户救助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省财政对农村特困户按照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记者李红实习生屈慧君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