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物权法草案将全文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5:0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1日电(记者董伟崔丽)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物权法草案修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备受瞩目的物权法草案将在近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以期能够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据王胜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经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征求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将通过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国人大网站上开设物权法草案专栏等多种形式,和社会公众进行最贴近的接触,汇总和吸纳各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法学界人士称,民法是万法之母,而民法的核心正是物权法。

  小到一部手机的产权,大到房屋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物权法和老百姓、企业经营乃至国有资产管理,这样一部与个人、企业、国家利益息息相关的物权法,用来征求意见是“非常合适而且非常必要的”。

  在此前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常委委员们在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三审时,许多委员提议将物权法草案交付全社会全文公布,让全民参与讨论。

  石广生委员说:“物权法太重大了,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生活,让全体百姓都来发表看法,参加讨论,让这部法律更具有人民性。”

  有委员指出,全民参与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吸取更多民意,是立法民主化的实质体现。其实,早在五届全国人大期间,彭真委员长就提出要推进立法民主化,要求除非特殊情况,人大立法工作都要经过公议阶段。

  1954年,我国制定第一部《宪法》时,曾公布《宪法》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2000年《婚姻法》修正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很大反响,激起公民参与立法的热情。全国人大法工委共收到各方各界来信、来函、来电等3829件。有人不仅提出意见,还另行重拟了婚姻法草案全文,还有的人专程来北京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意见。

  法学专家评价说,“这是普及民法精神的一次好机会”。让立法走近普通民众,也会让普通民众走近法律,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以便在法律通过后得到更好地执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