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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开始办理毕业生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5:1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事局获悉,人事局将于7月19日至8月19日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湖滨东路319号)开展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生研究生报到工作(每周三、周六、周日上午因遇人才交流会暂停半天)。

  据介绍,今年厦门凡用人单位接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期限内由单位人事干部统一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报到手续,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先办理落户介绍手续,户口再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入生源所在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到生源所在区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登记,落实用人单位后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办理报到落户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应提供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等;尚未落实单位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应凭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学校推荐表、家庭户口簿原件,办理介绍落户手续;办理人才储备手续的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办理介绍落户手续。其中,厦门本市院校毕业生均应提供集体户口页。

  届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后可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用人单位统一收齐毕业生报到材料后,由人事干部到接收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和申报落户手续,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或区属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报到手续后,还须凭厦门市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分别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区人劳局(区人才服务中心)转介绍信。

  办理人才储备手续的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厦门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原件,到厦门市人事局办理介绍落户手续,或到委托储备的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及落户介绍手续。

  人事局提醒,到企业就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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