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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信息不能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6:22 深圳特区报

  “出生证”信息不能更改

  孩子父母要提供真实准确资料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记者日前从深圳几家有产科的医院获悉,三天两头就有家长找上门要求更改出生证上的名字等各种信息,给医院也造成了困扰。医生再三强调,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经正确打印,一律不得更改。因此,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产妇提供的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的是婴儿出生时的状况,是小孩入户、上学、出国等必需的证件。据了解,近年我市在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常有市民提出要更改出生证明信息的要求。据医院反映,要求改名的最多,有的家长称亲戚朋友不喜欢宝宝原来的名字,有的担心同名的孩子太多,有的家长抱着婴儿未走出医院大门又折回来要求改名。还有的家庭在婴儿出生时谎报“父亲”姓名,当发生财产继承纠纷时便找到医院要求更改“父亲”一栏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虽小却是一个法律文书,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和地位,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因此,我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孕产妇到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包括丈夫的资料),因孕产妇提供虚假、错误资料所引起的后果自负;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一致,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或他人的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经正确打印,一律不得更改,因此,家长给小孩起名时要仔细考虑,尽量少用冷僻字,否则容易导致入户的困难;父母一定要为孩子妥善保管好《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家长真需要为孩子改名,可以考虑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作为“曾用名”。

  据了解,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市卫生局日前也颁布了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出生医学证明》中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产妇住院时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内容产妇必须逐项确认并签名;而且为了便于今后查阅,从今年起产妇填写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登记表有一联将随产妇病历归档。

  作者:记者余海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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