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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推迟表决 全文将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7:30 国际在线

  全文将向社会公布,广征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国际在线消息:在昨天闭会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已进入三审的物权法草案没有进行表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在随后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物权法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物权法被称为我国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第一部法律,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昨天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物权法草案即将在今年10月、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继续修改、审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物权法立法情况

  拾金不昧该不该收奖金?拆迁补偿存疑该怎么办……这些现有法律没有解决的问题,今后将有法可依。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副主任王胜明就物权法立法及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解读了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

  核心提示

  物权法的直接作用

  王胜明说,制定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对物享有什么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部法律的直接作用可以概括为:一是定分止争,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促进物尽其用,物权法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热点解读

  拆迁征地补偿有原则

  现状:很多地方在拆迁征地的程序执行过程中不透明、不规范。根据现有规定来看,有些地区拆迁补偿比较低。

  王胜明:国务院在相关规定上提出“保证被征地的农民不因征地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物权法(草案)明确讲,拆迁征地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办,没有国家规定的,要给予合理补偿。

  现在征地最高可以达到土地的补偿费加上安置的补偿费两项。最高可以达到前三年一亩地平均年生产总值的30倍。如果拿到征地的补偿费以后,先是村里的经济组织拿到,是否真正能够分到农民的手上?芽物权法对此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统一

  现状:物权法(草案)在审议时,很多学者都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国有关不动产的登记机构比较多,应该规定统一的登记机构。比如城市房屋需要到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分别登记。农村的林地、耕地也都有分别的登记机关。

  王胜明:国家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物权法(草案)还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未做规定前,就是统一的登记制度没有建立以前,当事人可以向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制度一并办理提供便利。

  “拾金”承诺奖金要兑现

  现状:“拾金不昧”是否可以取得报酬一直存有争议,各地法院也有判罚不同的案例。有人主张,捡到东西以后,返还失主时应当得到报酬,这样可以鼓励捡到的人更主动地把东西交还给别人。而反对意见认为,从小就受教育要拾金不昧。

  王胜明:物权法(草案)中没有具体规定是否给报酬。不仅因为两方面意见都有各自的道理,而且有些物品很难确定其价值。比如,有人丢了一个护照、一份合同。但物权法(草案)肯定了事先承诺的效力。“如果我丢了一本护照,护照对我的关系很大,我自己可以作出承诺,捡到护照的人给我,我愿意给你100元钱。别人把护照交给我的时候,那么我就要说话算数。当然,如果你不做出这样的承诺,也没有问题。”

  什么是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物权简单讲就是对物的权利。(记者雷嘉 李靖)来源:北京晨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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