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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卖淫女当摇钱树幕后老板被判刑卖淫团伙管理竟也“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01 北方晨报

  本报讯李晓峰记者常琳报道一个卖淫嫖娼团伙竟然形成了一个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规模。昨日,连同经理肖某在内的3人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分别被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不等,并处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11月16日,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对千山区某游泳馆检查中,发现该馆浴池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通过调查取证后,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卖淫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44岁的肖某和34岁的林某合伙经营某游泳馆洗浴桑拿部期间,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久他们开始暗地里操作“特殊”服务项目。肖某负责抓桑拿部的全面工作,为该桑拿部卖淫小姐制定了卖淫项目,规定卖淫价格。他安排手下人向嫖客介绍卖淫小姐和服务项目,双方达成协议后,再由固定工作人员将防盗门打开送客人上楼,再将客人手机统一保管,并为卖淫小姐记时、填单、结账。对于小姐卖淫所得的非法收入,肖某有着明确的规定,小姐每次接活服务员都给其下单子,之后小姐按单子提成、结算。肖某总是躲在幕后指挥,小姐的每次卖淫活动都由领班安排操作。一旦小姐不够用时,肖某还会联系外面的小姐前来应急。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等3人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多次容留多人卖淫,情节严重,故对其以容留卖淫罪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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