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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安全统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04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玉华6月30日向记者介绍,从7月1日起,长江海事局统一实施长江干线水上安全监管。

  过去,长江干线同一水域、同一港口由中央和地方两个海事部门共同管理,“中央船中央管,地方船地方管”,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水上执法监管,1999年国务院制定下发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同一水域、同一港口和同一地区不再重复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行“一水一监、一港一监”的垂直管理体制。交通部根据这一要求,于2001年开始推动长江干线水上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据悉,长江海事局现已设置重庆、三峡、宜昌、荆州、岳阳、武汉、黄石、九江、安庆、芜湖等十个海事分支机构和58个派出机构,实行三级管理。自7月1日始,长江海事局统一管理自重庆九层岩至安徽慈湖口2100公里的长江干线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现场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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