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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正式实施“告知承诺制”,申办企业10日内可领证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4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明 许震宁 通讯员 方宁)工商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昨起正式实施“告知承诺制”。登记注册企业的申请人,只要书面承诺达到相关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和要求,10天内就能拿到相关证照。

  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注册企业时,需要前置行政许可的事项由工商部门受理,相关许可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设立相关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人承诺达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被行政许可机关认可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由行政许可机关和工商部门分别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

  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3个行政许可项目为:林木种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种畜禽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食品批发零售、餐饮经营、公共场所经营、旅馆、刻字、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汽车维修、普货运输及房地产开发。告知内容包括实施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许可的程序、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承诺内容包括,申请人承诺达到设立相关企业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具备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不达到相应条件和要求时,不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所作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部门获得申请人的承诺后,即可对申请事项表示同意或认可,并按规定核发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许可机关和工商部门在申请人领取证照的3个月内,还要对申请人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对弄虚作假行为,许可机关及工商部门可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或吊销营业执照。

  副市长蒋裕德要求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将此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一项机关效能的提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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