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窝案村长获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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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59 南方都市报 |
挪用大学城4000万征地款受贿170余万,番禺五村官昨日过堂 受贿窝案村长获刑12年 本报讯(记者张小余)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5名村干部私自挪用4000万大学城征地款购买汉唐债券,收受并私分172.5万元好处费,却因汉唐证券的关闭清算而亏本(详见本报6月17日A334版《4000万打水漂 五村官挪用大学城征地款》)。昨日上午,番禺法院在沙湾对涉案的五名村官一审后公开宣判,五村官构成受贿罪,村长邵耀深最高被判12年,村支委原灿明最轻被判7年。 回放:五村官收好处费170余万 2002年到2003年,位于大学城的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4200多亩土地被政府征用,2000多村民共获得补偿2.8亿元。 2003年10月,得知贝岗村有一笔巨款,经某银行的业务员陈海恒介绍,汉唐证券的业务员黄静认识了贝岗村的村委书记何波女、村长邵耀深、村委委员郭海明、支委邵松林和原灿明5人。并向村长邵耀深表达吸引村里投资汉唐证券国债理财项目,同时以172.5万元巨额回扣为诱饵。 五名村干部禁不住诱惑,将4000万现金很快转到了汉唐证券的账上,五村官每人也分别拿到了好处费34.5万元。 2004年8月,汉唐出现危机,证监会调查小组经过调查发现有一笔巨额资金来自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此时,一起村干部挪用巨额征地款投资证券的大案终于浮出水面。 审判:村长一审获刑12年 昨日上午,上百名贝岗村村民一大早就从数十里外赶到沙湾法庭,他们想在第一时间知道,法律将如何制裁让他们利益受到巨大损害的五位村官。 五村官在庭上认罪并请求法官轻判。法官宣读了判决结果,五村官构成受贿罪。在此受贿窝案中,村长邵耀深获刑12年,村委书记何波女被判10年,村委委员郭海明和支委邵松林均获刑8年,获刑最轻的是支委原灿明被判7年。 而最让村民关注的4000万征地款挪用行为在宣判中没有定性,上百村民纷纷表示不满。 (线索提供:郭先生 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