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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校招生录取5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9:00 南方都市报

  粤高校招生录取5日开始

  本科一分不降,高校不得用预留名额“点名录取”,录取第二日考生便可查录取结果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郑佳欣 通讯员廖翊华)高考录取工作将于本月5日正式开始。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今年广东将更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尤其是调配计划。一律不允许高校“点招”,本科线一分不降。

  本科层次一分不照顾

  “坚持在省划定的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录取,本科层次一分不照顾。”昨日,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在会上强调。

  他表示,高校需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他还强调,高校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预留调配计划仅限冷门专业

  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除了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外,广东省还特意制定了不同于往年的新规定,即预留计划仅限于冷门专业,允许下调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省里划定的同批次分数线。

  此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

  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须进行复核。

  广东省招生办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考生名单退回给院校复议。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广东省的实际情况,退回给院校复议的考生档案不超过2次。

  每日公布录取结果

  省考试中心将于录取工作开始后每天向全社会公布各高校每一批次报考人数、投档人数、招生数、第一志愿第一次投档分数线,省考试中心对每一批次中完成录取审批的院校,审批后6小时左右即上网公布,上午录取下午公布,下午录取,第二天公布,考生可通过上网(vwww.5184.com)或拨打电话(96040)进行查询。

  省考试中心将在本报公布包括学校代码、名称、招生人数、报考人数、投档线、投档人数等信息,不再保护生源较差的学校,每次调整录取分数线也将及时向外界透露。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考生退档原因、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

  完善录取申诉机制

  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表示,考生可通过省招办和各高校两个途径进行咨询和申诉,同时,省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有疑问请找上述信访部门,而不要通过其他不规范途径。

  乱收费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郑德涛强调,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五个禁止”。

  高校凡违反规定进行收费的,一经查实,退还所收款项,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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