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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内“痛”饮洁厕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9:01 南方都市报

  派出所内“痛”饮洁厕剂

  沈阳一市民洗澡时水溅到公安副局长引起争斗,被拘留48小时并遭殴打

  拘留期间倍感绝望喝下含20-30%硫酸的洁厕剂,导致其大半个胃被切除

  序幕:沈阳市民杨泉在公共浴池内洗澡时将水花溅到别人身上,双方引起争斗。

  发生:杨泉两次“顶撞”被溅的人,竟是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的副局长。

  发展:派出所内被拘留48小时并遭到殴打,杨泉感觉绝望,趁“方便”时喝下内含有20%-30%硫酸的洁厕剂,导致60%的胃被切除。

  高潮:状告派出所非法留置48小时,一审败诉,老母欲以一元转让官司。

  结局: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4日开庭……

  离奇广告牵出离奇案

  2005年4月29日14时许,在沈阳市琴江街,年近七旬的陈继香老太太面容憔悴,她慢慢地展开一米宽的广告,上面写着“官司转让”四个大字。内容大致为:“被人害的,冤屈八斗和医疗费近20万、27项铁证如山的被害证据……”,转让价为人民币一元。离奇的广告吸引了众多路人。然而,在这离奇的广告背后,还有一个更为离奇的案件……

  离奇案件的主角——正值壮年的沈阳市民杨泉看起来十分憔悴。他腹部有横竖两条20多厘米长的刀口,右侧肋下有一突起的肉瘤——这是他的胃部被切除60%后,所保留的胃部错位而引起的。去年体重还是90多公斤的杨泉现在只有近60公斤,因为保留下来的胃部仍属轻度灼伤,根本无法吸收食物,他每日只能靠肠道吸收的营养乳剂来维持身体所需的能量。

  提起那段往事,40岁的汉子禁不住哭了。

  洗澡溅水花惹起争斗

  一切不幸源自去年6月20日那个闷热的傍晚。那天下午,杨泉和朋友马庆、代学廷、张宪忠、周迎宾、程顺华一起到沈阳市皇姑区的清泉湖洗浴中心洗澡。

  杨泉泡澡有个习惯,就是用两手的中指和大拇指堵住鼻孔和耳孔,然后扎进浴池。杨泉说,就是这个“招牌”动作,使他丢了大半个胃。

  那天,杨泉跟往常一样,一头扎进热水池,水花溅到池内泡澡的三个人脸上。等他从水中露出头来时,这三人已跟朋友马庆吵起来。杨泉立刻道歉:“对不起了!我不是故意的,算了吧!”其中一人(后确认为曲尚武)说:“你说算了就完了?”就这样,两伙人争吵并纠缠在一起。

  两次“顶撞”公安副局长

  杨泉说,争斗时对方一个50多岁个子较矮的人,曾对杨泉大喊:“我是公安局长!”但当时大家都赤身裸体,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杨泉便对他大声说:“你是公安局长,那我还是公安厅长呢!”听后,对方半天没说话。

  18时30分许,近20名民警来到洗浴中心。因马庆的右眼在争斗中受了伤,杨泉、程顺华等和民警将其送到医院后,一同来到黄河派出所。

  在派出所值班室,杨泉再次遇到了那个矮个子。杨泉说,当时他对我说:“这回相信我是局长了吧!”可杨泉是个性格火爆的人,而且那人没穿制服,也没出示警官证。所以杨泉说:“现在我也不认为你是局长,在我心目中的公安局长不是你这样的。”这话让那人非常恼火,他狠狠地说:“我非让你认识认识我这个局长不可。”

  然而,杨泉没料到,那个人真的是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的副局长,名叫周宏斌,主管单位后勤,当时正是此人报的警。

  派出所里传来惨叫声

  23时许,杨泉被民警带到该派出所5楼的一个屋内。没过多久,在一楼走廊的程顺华听到从楼上传来杨泉的惨叫声,她立刻跑到五楼。程顺华回忆,屋子里一共10来个人,其中有几个穿着制服的民警。他们把杨泉围在中间,一个人正抓着他的衣服领子。

  杨泉说,他被带到5楼后,几名民警先抢下他的手机,然后就对他拳打脚踢。从23时30分许至次日2时30分许,警方对他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审讯。之后,他就被关在一楼的一间屋内。

  跪下认错却不被接受

  据杨泉讲,2004年6月22日7时许,被留置多时的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要求见民警吴志文。杨泉一进办公室,便跪下认错,他说:“我承认我打人了,行不?求求你们把我放了吧!”可吴警官说:“你惹谁不好,敢惹我们老大。早这个态度也许就没事了,可现在晚了!”杨泉问:“怎么的?还要把我教养啊?”吴却反问:“你说呢?”对此细节,吴志文表示由于工作要求,不便接受采访。

  心感绝望喝下洁厕剂

  杨泉说:“一想到要被劳教,我一下子懵了。当时想不如死了算了,我要以死上告。”于是杨泉趁在卫生间“方便”之机,将放在墙角的一瓶洁厕剂一饮而尽。因为洁厕剂内含有20%-30%的硫酸,杨泉的胃部遭到严重灼伤,最终导致60%的胃部被切除。

  对此,杨泉的二审代理律师夏文林认为,虽然喝洁厕剂这一行为是杨泉的个人行为,但导致他喝下洁厕剂,与他在派出所被非法留置,并在留置期间受到了警方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人身攻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审败诉二审后天开庭

  杨泉决定将派出所告上法庭。2005年1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审杨泉诉讼黄河派出所非法留置其48小时案。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被告具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盘问的职权,故驳回杨泉的诉求。杨母从法院出来后,就打出了那张离奇的“官司转让”广告。

  2005年6月14日,记者来到黄河派出所,要对杨泉在派出所内的情况进行了解,但遭到拒绝。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提出要向当事人周宏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周副局长的身份特殊,接受采访需得到市局允许。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内等候了近两个小时,终于见到了陈科长。陈科长对记者说,由于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便接受采访。

  2005年6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杨泉,2005年7月4日法院将二审此案。

  1万元“疏通费”哪去了

  此外,据杨泉朋友张宪忠回忆,2004年6月22日13时许,在马庆家中,马庆说可以通过中间人疏通,花3万元找周副局长平息此事,杨泉的爱人便到银行取出3万元,几人将钱给了一中年男子。但由于矛盾愈演愈烈,最后中间人退还了两万元,而到现在杨家还不知道这剩下1万元到底到哪儿去了?但周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除了收下两幅字画外,其他的我都拒绝了。”

  《新文化报》供稿

  图:

  因保留下来的胃部仍属轻度灼伤,他每日只能靠肠道吸收的营养乳剂来维持身体所需的能量。

  一审败诉后,杨泉的母亲在街上摆出了离奇的广告。《新文化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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