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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闪了12张 不得已支付48元黔灵公园旁 她被“迫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0:2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市民余女士在黔灵公园旁等人时,一名男子叫她拍照,余女士还没答应,一名妇女便给她拍了照片,且在短短的两分钟内竟称拍了12张,要求余女士付48元钱,余女士认为自己被敲诈了。

  据余女士介绍,昨日上午11时许,她走到黔灵公园大门旁的水池边时,一名男子凑上前问她要不要照相,并说每张4元钱,5分钟后就可取照片。还没等余女士回答,该男子叫来一名妇女,指着余女士说“给她照相。”正在这时,余女士手机响了,她便站在水池边接电话,这名妇女则拿出相机给余女士拍照。两分钟后,该妇女说拍了12张,要求余女士付48元,5分钟后在公园外面的一家冲扩店取相,在余女士的要求下,该妇女写了一张收取48元照相费的收据。

  拿着余女士提供的收据,记者来到公园大门外150米外的一家彩扩部,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两张余女士的照片,记者说明应是12张才对,工作人员说只有两张,因为照相的人不是她们店里的,所以具体情况不清楚。

  作者:杨君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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