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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满足两条件可免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1:43 东南快报

  本报讯“有政策规定,下学期起,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借读可免交借读费,我是外地来厦门开小店铺的,我儿子在公办学校读书能免交借读费吗?”

  昨日下午,厦门集美杏林内茂的魏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2-5897888反映了上述问题。

  而类似的问题,本报昨日《农民工子女可免费就读》报道见报后,也有多名读者打来咨询电话。

  魏先生说,他来厦门已几年了,在杏林开了一家小店铺,儿子在附近的一所公办学校借读。

  最近,他看到相关规定称,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借读可免交借读费,于是他向学校进行了咨询。

  但学校老师告诉他,他必须提供依法签订的经劳动主管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和按规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

  魏先生说,这些他都无法提供。

  他说,他自己开店,能跟谁签订合同?他的店铺办有营业执照,每年都要交不少税收。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限定呢?

  对此,厦门市教育局基教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提供依法签订的经劳动主管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和按规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才能免交借读费。

  她说,免除外来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带来的中小学校经费负担的增加,将由财政局予以补助,这笔费用很大,所以必须按规定进行控制。

  进城务工农民身份这样认定

  2005年6月1日,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贯彻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可免交借读费。一、必须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二、必须是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为:1.流出地户籍为农业户口;2.进厦门市务工。

  在身份认定方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供“三证”,即:学生本人与父母的户口或户籍证明;经公安机关签发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在厦暂住证明;进城农民在厦合法务工的证明(即:依法签订的经劳动主管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按规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来源:吴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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