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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悉心调解促成撤诉并和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2: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王华华

  宁波晚报讯血浓于水,亲情无价,可奉化溪口镇一对父女却因房产之争,差点走向关系决裂的地步。奉化法院的法官昨天欣喜地告诉记者,经过悉心调解,女儿认错了,父亲谅解了。这父女俩已经把房产归属明确下来,父亲撤回了对女儿的诉讼,父女开始和好如初。

  案由:房产本属父亲

  阿根伯与女儿阿萍原本在一起生活。阿根伯于1999年6月经人介绍在奉化市溪口镇买下一间木结构平房后,将这平房的产权申报在阿萍名下。两年后,阿根伯见女儿到了出嫁年龄,自己一人会孤独,就有了再婚念头,没想到女儿对此不满。为此,父女关系出现不小的裂痕,阿根伯开始对房产问题有了忧虑:“这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自己会不会财产落空,养老都成问题?”他赶紧找来亲眷朋友帮着作证,要求女儿说明一下买房真相。阿萍当时并未回避事实,出了一份书面证明,确认平房是父亲出钱所买,归父亲所有。

  发展:房屋拆迁,父女有了纠纷

  2002年,阿根伯的这间平房面临拆迁,他就前去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但因房产登记人是女儿阿萍,他以代理人身份与溪口拆迁办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约定阿萍可安置6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自建房屋。阿根伯在这地块上建房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为阿萍的登记记录,颁发了产权人为阿萍的房产证,阿根伯只好找女儿办理过户手续。

  但阿根伯没想到女儿不配合并且出言不逊,父女关系愈加恶化了。阿根伯于今年3月在奉化法院起诉阿萍,要求法院确认安置房归他所有。他以女儿亲笔所写的协议为据,在法庭上责备女儿不孝;阿萍以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为据,坚持认为新房子产权应归自己所有,父亲即使有异议也应跟房地产管理部门打官司交涉。

  结果:法官调解,父亲撤诉

  这父女俩为房屋产权的归属争论不休,针锋相对。法官通过审理,很快查明案件事实,然后就从法律、亲情、道德多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做这父女俩的思想工作。阿萍终于承认新房是父亲所建的事实,并向父亲认错;父亲也承认买老房子时,女儿曾出资5000元(后来归还)的事实,并原谅了女儿的行为。在法官的主持下,父女俩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属达成了协议。几天前,阿根伯已在女儿配合下顺利办妥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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