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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2:5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余三军

  宁波晚报讯“我没买过小灵通,可却接到电信部门的催款通知,说是我名下的小灵通已欠费200多元了。”昨天,家住北仑柴桥的梅先生来电,反映自己丢的身份证被他人冒名买了小灵通,并被恶意欠费。

  丢失的身份证引来欠款

  两年前,梅先生曾遗失过身份证,当时,他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了报失手续,并补办了新证。在这过程中,他未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前两天,电信公司突然将电话打到他家,说他的小灵通已欠费200多元。梅先生奇怪了,因为自己从未买过小灵通。来电人员就报出了欠费小灵通户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说的正是梅先生本人。

  “难道有人用我丢的身份证去买小灵通啦?”梅先生想联系冒用者,可没有任何能寻找到对方的资料。梅先生真是困惑了:“难道这笔欠款要我付吗?”

  梅先生被指不能免责

  记者随即与电信宁波公司进行核实采访。经查询,在梅先生名下确实有部小灵通,且已欠费停机多日,而相关资料上留的联系电话已打不通。工作人员后来通过身份证号查到家里电话,这才通知到了梅先生。

  对于这笔费用,电信公司表示,将尽可能查清小灵通的真正户主,在此之前,梅先生还不能免责,因为他在身份证遗失直到补办后,都未登报声明遗失证件作废,因此该证也可被视为有效证件。

  补办证件莫怕麻烦

  记者从我市户政部门了解到,目前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较以往已大有简化,在登报声明作废这一环节上,由遗失人自愿决定。现实生活中,多数遗失人为免麻烦,也都像梅先生这样未进行登报声明作废。

  那么,是不是经过登报声明作废这一环节,就能避免遗失身份证被冒用呢?户政部门人士说,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终身都是不变的,补办的新证跟原证的差别,也仅在于发证时间不同。即使你登报声明作废过,别人拿原证去冒用时,对方也察觉不到该证已经作废。

  尽管不能避免被冒用,但声明作废的用处还是有的。像梅先生这类“意外”,若是经过声明作废这一环节,那么梅先生在法律上就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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