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学生入沪就业须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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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3:56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聂铣锋特约通讯员王辛)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昨天公布了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主要包括基本要素分、导向要素分、附加要素分和标准分四大部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评分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可登录http://www.shmec.gov.cn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