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和工伤保险目录公布 9月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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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4:1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获悉,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新近制定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这个将于9月1日起执行的《药品目录》在2001年版省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险种适用范围也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具体可登录http//www.js.lss.gov.cn下载。 按照规定,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西药与中成药(含民族药)所 各地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因工负伤职工抢救期间用药管理办法,对抢救生命危急工伤职工必需的药品应该放宽用药范围,对工伤一般性治疗,康复用药应严格按《药品目录》执行。为了便于各地统一执行省《药品目录》,省劳动保障厅将组织力量做好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异名的对应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药品库。 《药品目录》适用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各统筹地区必须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不得调整或另行制定。(沈劳 薛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