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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国2”新车不准上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4:3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鹤鸣 王丽凤 实习生梁裕振 通讯员穗环宣)昨天,广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州市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根据该通告,广州市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机动车辆,强制要求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从昨天起,凡达不到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简称“国2”标准,以下同)的机动车都不可以在广州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据了解,广州市环境局已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达标车型核准公告,公布了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同时公布了符合“国3”标准的车型目录。环保部门呼吁,广大“准车主”购车前可登录“广州环保网”()和“绿色广州环保公众网”()查询,确保拟购置的新车车型在达标车型目录内。

  用“国2”车污染物排放大减

  据介绍,至2004年底,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72.2万辆,并仍以每天400~500辆的速度增长。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站长期的环境空气监测表明,机动车排气已经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符合“国2”标准的车型目录共36批、3万多种车型配置,包括轻型车、重型车、汽油车、柴油车和燃气车。与之前的“国1”标准相比,“国2”标准的轻型汽车可减少50%的污染物排放,柴油车可减少20%~30%的污染物排放。

  随着新规定的颁布实施,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上一个新台阶。7月1日后,在广州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的机动车辆,不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环保部门呼吁广大“准车主”购车前可查看媒体上的公告或登录“广州环保网”()和“绿色广州环保公众网”()查询,确保拟购置的新车车型在达标车型目录内。同时,拟从外地转入本市的在用汽车,也应当符合“国2”标准的规定。

  新规定不会增加购车费用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政府鼓励市民购买达到“国2”标准的环保型车,此次实施“国2”标准对准备购置新车的“准车主”不会带来任何压力。据介绍,国家早在2003年就要求各汽车制造企业实施“国2”标准的要求,除个别小厂生产的车型外,目前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汽车均符合“国2”标准的规定;另外,近年来汽车价格的总体趋势在下降,符合“国2”标准的汽车也不会比符合“国1”标准车贵。

  同时,由于此次实施“国2”标准是对新车适用,因此目前仍在使用“国1”车的老车主将不受影响,但对外地在用车转入广州的,《通告》规定是要符合“国2”标准要求的。(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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