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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公司让利何以慷慨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5:13 信息时报

  “股权分置改革实际情况是否真的那么吸引人,很难说。”某广东上市公司董秘表示,公司的顾虑在于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非流通股股东是否真的能够获得利益,既要支付对价补偿,改革完成后,又不能立即兑现,“到能够套现的时候,股价是否有那么高,很难说”。这一观点还得到另一拟上市国有控股公司董秘的认同。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民营控股上市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上述董秘坦言,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不

  同,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不会得到直接的个人利益,“民营企业股权流通,股价高了,自己能赚钱,国有股流通了,赚了钱也不是自己的,而且方案如果做得不好,还有可能背上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的责任,积极性当然不高。”

  在第一、第二批试点的企业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似之处:财经公关积极、大股东支付对价相对慷慨。

  比如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据已经浮出水面的对价方案,基本上都在10股送3股以上,新和成(002001.SZ)、伟星股份(002003.SZ)、鑫富药业(002019.SZ)、七匹狼(002029.SZ)等均向流通股东10送3股,传化股份(002010.SZ)、中捷股份(002021.SZ)则均向流通股东10送4.5股,海特高科(002023.SZ)10股送3.8股,苏泊尔(002032.SZ)10送3.5股。其中,七匹狼方案中还创新了追送条款,承诺若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或200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低于20%时,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无偿送股给流通股股东。可谓大方之极。

  某广东中小企业板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向记者透露,公司早有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意向,只是选择适当的时机报方案而已,“我不会跑在前面,也不会拉在后面,我会选择在中间,无论如何是要报方案的”。(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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