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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限速一刀切 是否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6:02 人民网

  在京卖菜的杜宝良,因在同一地点交通违法105次,被交警课以重罚。此事还未平息,日前媒体又惊曝同类新闻:饭店采购员田华被电子眼拍下87次犯规,交警对其罚款18000多元。田华犯规同样没有被告知。

  田华交通犯规有一个原因,是他每天凌晨开车走北京的三环路。因为那个时段车辆少,所以他的车开得快。而三环路的限速是“50”和“80”。因此,他或者其他司机,在那个时段开车不超速才怪。

  如今,舆论关注的主要是交管部门对违法司机没有告知。这是法律层次上的命题,确实十分重要,而且应该马上着手解决。其实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交管部门多下点本钱、花点工夫就行了。我认为,还有一个问题更重要,解决起来也更难,那就是科学、合理地制定交通法规,改革那些不符合交通实际的规定,大幅度减少交通违章现象,从源头上改善首都的道路交通状况。

  比如,三环路等城市快速道的限速问题,不管时段如何,一刀切,是否合理?凡是开车的司机都知道,白天道路拥挤,别说是“50”,就是“10”、“20”有时也很难跑起来。可是到了晚上或者周六、周日,道路相对顺畅,规定车辆尤其小型车只能跑什么速度,就显得不切实际。这就需要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限速作科学的调配。否则,大多数司机都可能在不自觉状态下违章,巨额罚款流进有关部门的腰包,岂不是一件既不公平又不公道的事情?

  其实,我国的交通管理,完全可以学学经济发达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他们的做法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可行的。对违章者罚款不是交通管理的目的。交通秩序良好,违章者越来越少,罚款的收入越来越少,才是一个好现象。巨额罚款的出现,并不能说明司机有多坏、多不守规矩,而是反映出交通管理无论在法理还是在人文上都有缺失。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强烈的批评,有关部门无动于衷和消极抵制是都不是办法。公众希望交管部门加强管理能力,同时更希望他们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下,珍视存在的问题,多听民意,真正用法律的、科学的、人性的和实事求是的办法,管好首都的交通,减少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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