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交了21元出租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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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20:20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苏琳 本报讯昨日上午,丰泽地税泉秀分局在成洲社区居委会协税员的协助下,在社区办公楼迎来了本次私房出租征管办法出台后第一位纳税人苏淑珍。 据了解,苏淑珍的私房位于宝洲花园,面积100平方米。苏小姐对社区协税员许翰源说:“咱可是守法的好居民,这种应该交的税,早交也早了却一桩心事了。” 据丰泽地税泉秀分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私房出租月最低租金定额标准》,坪山路以东的私房按每平方米5元计算月租金。以苏女士的私房为例,月租金500元的私房,低于营业税1000元的起征点以及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额度800元,只需缴纳: 房产税=房产租金收入×4%=500×4%=20元 印花税=房产租金收入×0.1%=0.5元 但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不满1元的,按1元计征。 所以,苏女士所纳税款应为21元。 昨日,丰泽地税分局发给各社区的“委托代征证书”正式挂到各社区办公室墙上,意味着社区协税员正式拥有代征私房出租税收的权力。 据丰泽地税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月10日前,丰泽区的房东们应主动向所属社区缴纳6月份私房出租有关税收。 否则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