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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童年”呼唤社会救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23:54 红网

  有个小女孩儿名叫晓霞,今年只有7岁,是河北省行唐县市仝乡人。从照片上看这个孩子可以说是遍体鳞伤了,那么她的这些伤是怎样造成的呢?这些伤痕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原来,小霞身上的伤完全都是被打出来的。(7月1日CCTV.com)

  对一个只有7岁小女孩儿下狠手,婶婶乔金彦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不对眼,看不上她,原因竟如此简单。小霞生活不能自理,似乎是婶婶乔金彦看不上她的直接原因,但是,一个失去父亲又没有母亲照顾的孩子,本来幼小的心灵就难以承受了,如果再不仅得不到照顾,还要受非人的折磨,孩子能正常吗?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恐怕正常的孩子也让折磨的难正常了,即使是大人,也是难以承受的,何况是一个只有七岁的孩子。

  既然小霞生活不能自理,乔金彦为何还愿意收留这个孩子?其实利益才她根本的动机,因为小霞的父亲留下了三间房子和拣废品时用的一部三轮车等财产,而乔金彦却只看到了财产,却忽视自身应有的教育义务,只顾得上以最少的付出来对付孩子,并非是因为看着不顺眼,还缘于自身法治观念的单薄,要不怎么会称等到有公安机关将其逮捕,才知道自己是犯法了。

  在晓霞噩梦般的日子里,村里很多人的劝解、乡干部的调解,也没起到什么作用,他们走后,孩子每天仍然遭受毒打,有时甚至比以前打得更厉害。不过,乡干部应当知道乔金彦这样对待晓霞是违法的吧,为什么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以阻止呢?晓霞只有七岁,无疑是未成年人,是应当受到保护的,那么,我们的社会又是怎样保护象晓霞这样的未成年人的呢?

  或许,我们只能依靠媒体的力量,换取整个社会的同情,唤起法律的威严,这也并非坏事,当然是值得欣慰的,也是媒体的工作做的好的结果。不过,又不能不让人感到悲哀,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法制在一天天健全,更要希冀于社会救助机制,愿社会能够给予孩子以健康成长的环境,免去依靠不成熟的利益建立起来的所谓“亲情救助”。(稿源:红网)(作者:旭莲)(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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