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意外”就是“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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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23:54 红网 |
6月30日下午,吉林省榆树市秀水镇的两场暴雨过后产生的径流,卷走了放学后走在长久村西蒋家屯洼地的4名小学生,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搜救,截至昨日10时,4名遇难学生尸体全部找到。 对于村民们反映的路桥问题,榆树市委副书记李荣武认为:“这件事现在看只是一个意外事件,与桥和路没有关系。”(7月2日《新文化报》) 又是4名小学生命丧洪灾,我们在倍感“事故意外”和“痛斥”老天残酷无情的同时,似乎不太相信当地政府定性的“意外事故”。面对不该逝去的生命和“灭顶之灾”的家庭,当地政府和官员的严密无缝、外交辞令,实在让人悲忿不矣! 从报道中得知,如果没有学校的提前放学,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反过来说,如果学生上下学路段少有“陷阱”,这个悲剧还会发生吗?尤其是事发地点在“洼地”,更能说明此‘罪”非一日之功,即使学校不提前放学,也难以保证正常放学小学生不被洪水冲走。 事故发生后,真正从心灵深处警醒的官员不多,口吐莲花回避人祸专找意外者众。所以,当村民们反映出有路桥问题时,市里马上定性,一口咬定是意外事件,与桥和路没有关系。好象这样一来自己毫无责任,要找就找“意外”去。官员们可获一时安宁,可村民们心里能安吗?“祸首”不抓,难保明日不出现更大的意外啊! 遇难学生的赔偿事宜已成当地“首要”,然而,引发灾难的学生安全和路桥隐患会不会被高额的赔偿所隐盖?死难当前,某些同志都未“动容”,何况时过境迁,还不成了“永忘的角落”? 今年的灾害性天气很多,怎样保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这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再多的指令、要求,也抵不上为孩子们做一件实事。官员麻木,百姓遭殃;渎职不除,灾难不止!“事故意外”的背后有着太多的“意外事故”,而这个“意外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稿源:红网)(作者:周稀银)(编辑:耿红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