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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问题难解决 北京对售房强征个税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7:30 国际在线

  正文:晚上好,欢迎在9点准时收看经济信息联播。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一些地方最近对出售二手房所得开始严格执行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市朝阳区在6月1日就出台规定,二手房只有完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举例说,如果你有一套当初花50万元买来的住房,现在卖了60万元,那你就得在交纳两万元个人所得税。但最近,朝阳地税部门却取消了将交纳个税和过户挂钩的作法,为什么一个新规定实行了不多时就被停止?请看经济频道记者的调查。

  虽然国家早有转让财产所得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事实上,这项规定一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以北京为例,以前卖房是先办过户,然后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规定形同虚设。从6月1号起,北京朝阳区地税局要求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过户手续,这意味着二手房交易必须先缴个人所得税,对此市场反应强烈。

  业主:觉得成本太高,不划算。

  业主:要不还是先租出去,等等再说吧。

  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经济公司:现在增加了这部分交易成本的话,就涉及到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买方和卖方在这个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

  据统计,新政策实施以后,北京二手房交易量骤然下降了40%。在这项政策实施十几天之后,朝阳地税局取消了凭个税完税证明办理过户手续的规定,这使一些因新规定而搁置起来的交易又开始进行了。

  卖房人 赵小姐:经纪人给我打电话,说现在不用交纳这项费用了,所以我过来和他们签合同。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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