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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罚款数额与工资福利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7:5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省工商局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再出重拳,出台严禁将罚款数额与工资福利挂钩、不得雇临时工执法或承包集贸市场收费等多项规定。

  省工商局再次重审,严禁工商人员在任何道路上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与村道等随意查车,也不准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上路查车。凡违规对当事人实施财物查封、扣留等强制措施或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就让当事人交“罚款”、“保证金”的,一律追究责任。严禁将办案、罚款数额与干部职工的考核奖励、工资福利挂钩,违者必将处理。对违反规定雇用临时工执法或将集贸市场管理费进行承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采取组织措施,追究责任。凡在年检、验照期间强行收取网费、会费以及征订书报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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