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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规范各类培训七类项目不得办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8:38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苏桂玉记者许莲)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市质监局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培训办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七类项目不得办班。这七类项目分别是:依照国家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培训办班项目;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培训办班项目;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举办的强制性培训且已有经费来源,却实行收费的培训办班项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行政机关名义举办的强制性收费培训办班项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本属于自愿参加的培训项目,而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培训办班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擅自扩大培训对象或范围的培训办班项目;违反工商登记、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培训办班项目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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