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不是灵丹妙药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谢茂明 自从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透露,有基层环保局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自己充当举报人写匿名信,向上级反映应该由他来管这些事的现象后,要求环保部门垂直管理的呼声不断提高。当然,垂直管理对于基层环保部门摆脱地方政府干扰,独立执法的确有好处。但是,笔者以为,这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即将由当地政府管理的权力转交给上级环保部门。这实际上是一种崇权不崇法的思路。这种权力的转移,有可能减轻基层环保部门的执法压力,但是,它仍然摆脱不了权力的影响。譬如,县政府要上项目,怕基层环保部门干扰,便直接到市环保部门“协调”。只需和市环保部门“协调”好了,该污染的照常污染。或者县政府以利益为诱饵,也可以直接搞掂基层环保部门。 一旦执法行为不能摆脱权力干扰,而监督权力的措施又相对薄弱,要想公正执法就难了。因此,垂直管理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一些已经推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中,违法执法,消极作为,牺牲法律换取部门利益,甚至徇私枉法者大有人在。 解决执法部门独立执法问题,并非靠垂直管理,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极力营造崇法不崇权的氛围,即执法只认法律,而不认领导。为了确保执法的独立,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将执法与部门利益、执法人员福利分割开来,以防止出现诸如“执法经济”之类的现象,保持执法的独立与公正。 其次,要保持执法队伍相对稳定。在执法队伍中,提拔、交流过快,容易造成人心不稳。这时的执法人员所想的不是执法,而是如何获得更好的职位。 再次,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纪检、监察、检察院在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消极执法等不良行为时,应迅速查处。如今,监督机关监督不力,也是执法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当监督机关依法监督,才会调动起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也才有人盯住执法人员严格执法。 如今,垂直管理部门越来越多,而且,多数执法部门都有要求垂直管理的愿望。这里面,除了需要保持执法的独立性外,还有一层不便说穿的“深意”是:都想挤进“中央军”。因此,如若不能确保执法的独立性,确保法律的尊严,垂直与否,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