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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0:50 兰州晨报

  商务部新规开始实施啤酒葡萄酒也被禁售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7月1日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这是由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中的规定。

  根据同时实施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

  记者目击:规定虽有酒照卖“家里中午要来客人,我爸爸叫我买几瓶啤酒和二锅头。”7月2日上午,记者在北京市东直门的一家便利店里遇到初三学生小周,工作人员马上拿出酒。面对记者关于商务部规定的询问,这名工作人员一脸茫然:“不知道有这种规定。现在来店里买酒的小孩子不少,总不能让我们卖出一瓶酒就要查人家的户口吧。”在另一家烟酒零售店里,记者进门不到5分钟,就看到老板卖给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两瓶啤酒。老板直率地说:“我认为这规定实施不了。我不卖给他,他也会找其他地方买。”据商务部工作人员称,该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商务部将于近日出台标准的实施细则。

  另据了解,早在1999年就开始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家支招:对酒广告做限制中国酒类商业协会秘书长刘员对记者说,我国酒类经营单位数以百万计,实施起来确实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和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宗春山建议,应该像限制香烟广告一样,对酒广告也做一些限制,如在播出时段上尽可能避开儿童和青少年的收视时间,广告上也要打上“喝酒过量有害健康”等文字。(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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