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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寻找快乐15岁少年一月抢了9次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1:38 宁夏日报

  晚报讯十四五岁的花样年龄,本应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接受教育。然而,一些花季少年却因为家庭不和睦或者父母离异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6月28日,被告人王华(化名)因犯抢劫罪,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元。

  今年刚满15周岁的王华,两岁时父母离异,年幼的他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靠着微薄的收入勉强供养王华上学。然而,自幼失去父母疼爱的王华一直对父母非常憎恨,对爷爷奶奶的关怀和期望视而不见。去年秋天,已上初二的王华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常常把爷爷奶奶给的零花钱省下来用于上网。性格内向孤僻的王华认为,只有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但是,有限的零花钱却满足不了他上网的花费,没有经济来源的他想到了同校的学生。王华把目标锁定在来自农村、比较胆小的初一、初二年级住校生身上。2004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王华先后9次利用下晚自习时间,拦截学生14人次,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强迫学生交出钱,甚至多次动手强行从学生身上搜钱,共劫取现金200余元,全部用于上网。

  2004年10月24日晚,频频尝到甜头、已经无法自拔的王华又以同样的方式再次窜入该校校园,对一学生搜身,并抢走现金两元。被抢学生到校警室报案后,未来得及逃走的王华被抓获。(记者李慧娟通讯员陈丽敏)新闻来源:银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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