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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土地使用权可申请延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居民所住小区的公共区域产权属于谁?住房使用权能不能超过70年?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物权法(草案)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关解释。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小区内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等,除非是作为公共设施或者事先约定,原则上都归全体业主共有。草案指出,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和将共有部分改变用途这些情形,要经过全体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

  此外,物权法(草案)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超过70年。

  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轶表示,延期使用要交纳相应使用金,如果建筑使用权期限截止的时候,如房屋管理部门拒绝了房屋所有者的申请,房屋权利人有权就此对遭受到损害要求国家进行合理的补偿。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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