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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河南泌阳县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9:01 新华网

  新华社记者程红根、田雨

  熟悉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的人都知道,她从不用“少年犯”这样的字眼去称呼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的青少年。

  李其宏最常用的词是“孩子”,她说:“这些孩子,人小心不小,自尊要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

  在10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中,这位女法官熟悉每个未成年罪犯的情况,就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每条掌纹。

  只有不幸失足的少年,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

  “我从内心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您就是我的再生母亲。我一定珍惜这样的人生,不只是为了自己和家乡父老,还为了您。”

  这位写信的孩子姓刘。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晚上,他满含泪水,给李其宏写信表达自己的感激。

  1998年8月的一天,正在上高中一年级的小刘因一杯开水,与同班同学发生争执,情急中用手中的饭缸朝对方的头部砸去,致其右眼失明。案件起诉到法院,李其宏到看守所提审。还没说话,小刘已经是泪水洗面,“扑通”跪倒在李其宏面前:“我错了,我想上学,给我一次机会吧!”看到眼前的孩子,李其宏落泪了,这哪是16岁的孩子啊:出事还不到三个月,孩子面色苍白,脸颊异常消瘦,头发已经全部花白。李其宏急忙扶起孩子,流着泪做完提审笔录。

  “我是位法官,也是位母亲,面对孩子那泪汪汪的眼睛,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李其宏心里久久难以平静。

  经过多次调解,小刘的家人和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1.5万元,得到被害方谅解。李其宏提出对刘某适用缓刑的建议,得到了合议庭同意。最后,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子审完了,但庭后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李其宏先后8次到学校,做通有关老师和领导的工作,让小刘复学。家里实在拿不起学费,李其宏就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资助小刘。小刘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被河南大学法律系录取。他说要让自己学法懂法,永远不再跌倒。

  “失足的孩子再小,他们对社会、对生活都有自己的憧憬。只有不幸失足的少年,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李其宏时常这样说。

  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索,李其宏总结出教育少年被告人的“四心教育法”(爱心、耐心、诚心、信心):通过爱心抚慰受伤的心灵,感化孩子的内心;通过耐心交流,倾听孩子的心声;通过诚心沟通,获得孩子的信任;通过认真教育,树立孩子的信心。她把“四心教育法”贯穿于失足少年帮扶教育的全过程。

  10多年来,李其宏和少年审判庭的同事们一起,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88件816人。经回访考察,被判刑的816名未成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庭前“三查明” 庭审“重帮教” 庭后“常回访”

  李其宏常说:“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人。”如何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因案择法、因人施教,通过审判帮教艺术,来打动被告人,进而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成了她经常考虑的问题。

  李其宏和少年法庭的同志们结合审判的数百起案件逐一进行分析,总结探索出了一套适合少年审判工作的新路子:以“教育、感化”为核心,立足于挽救,庭前调查“三查明”,庭审“重帮教”,庭后常回访“四结合”。

  为增强帮扶的针对性,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李其宏提出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庭审前都要查明被告人的生活环境、犯罪的真正原因及被告人对自己犯罪行为态度等。庭审中,根据查明情况,掌握对每个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重点,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庭审后,为确保被判处的未成年被告人不再重新犯罪,得到真正的挽救,李其宏把大量精力花在对未成年犯庭审后的跟踪帮扶上。她和庭里的同志们突出做好“四个结合”,即和家庭、学校、少年犯所在村(居)委会、少管所结合,确保少年犯不再重新犯罪。

  在跟踪帮教工作中,他们启动了“六个一”工程:实行“一帮一”专职帮教责任制;每月定期回访一次;每月25日为回访接待日;与监护人、学校、派出所等签订一份帮教协议书;针对案件诱发因素向有关单位、家庭送一份预防违法犯罪司法建议书;实行“一档制”,将每位未成年犯在审理前后的表现情况全面地反映在一个特制的档案里,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教措施;每半年对未成年犯集中培训一次。

  李其宏说:“在孩子们误入歧途的关键时候,拉他们一把,扶他们一程,使之真正改过自新,成为有用之才,孩子们的人生会是一种改变,我们的人生价值和意义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公正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司法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达给人民群众,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公正。”李其宏始终这样勉励自己。

  1997年的一天,李其宏在办理王某强奸一案时,遇到了想象不到的压力和阻力。王某的伯父在某市身居要职,案件审理中,他就多次找人说情,并施加压力,又到处扬言:王某是被人诬告,法院应将其无罪释放,否则要给她点好看。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百般抵赖,推翻原有供述,拒不供认。

  被害人小张是一个身体十分瘦弱年仅12岁的小女孩,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与70多岁高龄的爷爷相依为命。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之过早地被摧残,小女孩面黄肌瘦、记忆力减退、学习成绩急剧下降,且王的家人又多次对其威胁、谩骂,小女孩精神受到刺激,被迫辍学。

  “询问时,小女孩长时间不语,只是蜷缩在爷爷背后,眼含泪水呆呆地坐着。我给她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希望她能讲出实情。”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李其宏难掩内心的伤感。

  长达4个小时的询问后,小女孩终于详细陈述被王某多次强行奸淫并不让告发的经过,同时又为本案提供了其他关键证据。通过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和法院进一步核实,终于查明了王某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奸淫张某的确切证据。李其宏顶着多方压力,依法从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

  宣判时,小女孩的爷爷老泪纵横,拉着孙女在李其宏面前长跪不起,后来爷孙俩用卖鸡蛋的钱为她送来锦旗:不畏权势、执法如山。

  李其宏说:“依法惩治犯罪,是我应尽的职责,却受到老百姓如此高、如此重的厚礼回报,当时我心中是一种无言地感动。这时,工作中受再大的委屈,遇再大的压力,我认为已经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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