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城管罚款应让人心服而非“心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23:57 红网

  来自南京江宁的瓜农杨某一般固定在小区里卖瓜,6月29日下午,一车瓜只剩了十几个,眼看卖不出去了,他来到一条交通主干道上卖瓜,没想到城管执法人员来罚款,一罚就是200元。他心疼地说,一天下来,也就卖两三百元,算上种瓜的成本,也挣不了多少钱,这一下子就罚了200元,真后悔卖这十几个瓜。执法人员给他撕了20张罚款单,上面就盖了两个章,当事人、罚款理由、经手人都没填写。(7月3日《扬子晚报》)

  本来卖不了几个钱的西瓜,却被一下罚款200元,这样的事情当然令瓜农心疼,也令笔者心痛。这里,我们姑且不论城管执法罚款程序是否合理、罚款数额是否得当,仅就这件事来说,我以为,城管执法的最佳效果应该是让被罚者心服而不是“心疼”。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因为生活所迫上街摆摊的,还是农村进城设点卖瓜的,都很不容易,都是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如果有比这五行八作更体面、来钱更快的活路,想必没有人喜欢冒着被人驱赶、追撵、没收家什、罚款甚至被粗暴殴打的风险的。当然,城管这碗饭也不好吃,被人误解、被人指责的时候很多,不被人理解的时候更多。

  但我以为,无论工作再难、再苦,总不会比这些街头摊贩们待遇差吧?至少不用担心每天全家人的吃喝拉撒用度断了来源吧?因此,城管执法者对于这些弱势群体本当多体恤一些,一是在原则范围内多帮衬一下,起码在需要罚款和必须罚款之间作出理性的取舍,并且严格遵循程序;二得根据摊贩的实际收入状况,尤其应该体谅那些农村进城的农民们的苦衷。试想,本就卖不了几个钱的西瓜却一下子被罚去200元,这无论是从罚款的原则和目的看,多少都有些不地道、不符合常理吧?再者说了,一切执法的效果都必须遵循让当事人心服(执法程序严谨、规范)而决不是令被罚者“心疼”不已,如若是后者,则很有考量一下罚款的正当性之必要了。(稿源:红网)(作者:李甘林)(编辑:耿红仁)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