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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造就”丛飞(人民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5: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李泓冰

  义工丛飞的事迹,感动得不少人泪下:一个歌手,身患癌症,10年里却花了300万元扶危帮困,成了178个贫困孩子的父亲,欠下一身债务……

  丛飞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榜样。但丛飞事迹的意义,不仅在于他异乎寻常的博大之爱的感召力,还在于他使一个概念重新引人注目,重新让人琢磨:义工。

  也许,对平凡百姓而言,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做出如丛飞一般感天动地的善举。但是,让自己生命中的某一个阶段、某一个时刻,变成“丛飞”,为社会和他人、为困难群体尽一份义务之责,应该并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做义工,就可以帮助善良的人满足心愿。一个丛飞,能量毕竟有限,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丛飞”,对国家的意义可能是非凡的。

  可是,在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地区,想做义工,在操作上还有许多难度。有朋友就说:我想做啊,可是不知道该找谁啊!曾经,看到白血病患儿急需的骨髓样本库在一些地区还很不丰富,使不少孩子的生命难以挽回。于是,赶紧拨打报道标示的中华骨髓库某分支机构的电话,拨了几天,也没拨通过。听到过不少类似的遗憾:想做义工,想做志愿者,却不得其门而入。

  也许,“义工”这个词儿,对大多数国人可能还很陌生。就连丛飞,也是偶尔从一次义工联邀他参加义工演出才了解的。而在一些国家,几乎每一个人,一生中都有做义工的经历,而且,出色的义工经历对升学、求职,都有着“加分”的可能。比如在韩国,义工经历在高考成绩中,要占到8%的比例。在美国,一些有轻微罪错的孩子,得到的“罚单”也是在某处做多少天义工。这被认为有洗涤心灵的作用。而这一切,必须经由制度性安排才能实现。

  两年前,曾有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倡议建立义工的社会服务制度。在我国很多地方,更多的是以“志愿者”称之。但是,迄今制度建设的进度还不够快。确实有一些城市在做这方面的努力了,比如上海的普陀区,最近率先试点义工制度化,还提出要把做义工纳入公务员考核,每人每年要完成40小时志愿服务。但是,像这样的举措在全国范围还属凤毛麟角。据民政部统计,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志愿者人数在1379万左右,仅占全国人口的1%。

  其实,对于正在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城乡差距仍然明显,社会利益调整比较剧烈,社会矛盾局部激化,社会困难群体还不能全部纳入社会保障系统,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还真不能缺了义工这一环。有了切实的义工制度,通过制度“造就”更多的“义工丛飞”,不但能升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也使相对富裕的人群有机会反哺社会,使社会各阶层能够互相沟通互相了解,更能对尚未健全的社会保障起到裨补阙漏的作用。需要提醒的是,在义工制度的建设中,除了政府力量,还不能忽略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成就了丛飞的深圳义工联,就是有共青团背景的社会团体。将民间的扶危济困热情激发出来,并将之制度化、日常化,其作用可能更为普遍更为广泛。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04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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