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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大流域严禁采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5: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7月3日电 记者赖寄丹报道:广东省水利厅发出《关于划定河道采砂临时禁采区的公告》,决定从7月2日起,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珠江三角洲五大流域及河网实施临时禁止采挖河砂,对擅自采砂者将依法严惩。

  河砂是一种重要的优质天然建筑材料,但长期的滥采滥挖就会危及到河道的河势稳定、堤防安全,阻碍航道畅通。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城乡建设、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河砂,因此广东省河砂开发采用量一直位于全国前列。珠江三角洲很多河段目前已基本无砂可采了。在此情况下,广东省河砂价格不断上涨,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巨大利益的驱动,非法乱挖滥采河砂现象较为严重。

  今年6月中旬以来,广东省发生百年一遇洪涝灾害,西江、北江、东江等大江大河及珠江三角洲主干道汛情严重。据水利部门介绍,今年的汛情呈现出水位低但流量大的反常情况,这与长期滥采河砂造成河道流向、流态异变有一定关系。

  为确保后汛期主要堤围设施行洪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水利厅依照今年5月1日刚刚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将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珠江三角洲五大流域及河网河砂可采区划定为临时禁采区,从2005年7月2日起,水利厅暂不受理关于临时禁采区范围内的采砂许可申请;已经领取上述河砂可采区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采砂作业。采砂量不足部分经核实登记,待有关临时禁采区解禁后按规定重新进行采砂作业。同时对不按公告规定擅自进行采砂作业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今年1月19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旨在加强河砂资源依法治理,使打击河砂超采滥采现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长江非法采砂得到遏制(新闻链接)

  国务院2001年颁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开始实施;长江中下游干流沿线的江苏、安徽、湖北、江西先后宣布全线、全年禁止采砂活动。经过几年的禁采,长江河道上的乱采河砂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2004年起,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始由全面禁采转向有序解禁。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04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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