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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侦查机关退出司法鉴定 全省413家司法鉴定机构凭证收费 司法鉴定不得指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司法鉴定服务属于鉴定类中介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记者7月1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鉴定不仅有了收费标准,而且侦查机关原来在内部设置的鉴定部门10月1日之后不得面向社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据悉,公、检、法、司各有各的鉴定机构,社会鉴定机构也未纳入统一管理,自审自鉴、多头鉴定、鉴定缺乏统一标准,已经妨碍了司法鉴定的客观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一个案件多个鉴定结论,甚至鉴定结论截然相反,致使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频频上访。为了捍卫司法公正,使司法鉴定真正成为“科学卫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年2月28日通过决议,明确规定从10月1日开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鉴定人、鉴定机构,侦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按照该决议,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必须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公布了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全省413家司法鉴定机构的3100多名司法鉴定人登记在册,具备进入诉讼程序的司法鉴定资格。

  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标准对于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等16项鉴定规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还规定委托人因司法鉴定机构的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

  例如夫妻怀疑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做一个DNA鉴定就可以真相大白,而且可以在众多的鉴定机构中选择;但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则必须到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机构鉴定方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收费有着严格标准,分为父母有一方确定的(1000至1200元)、父母双方均不确定(1200至1500元)、父母与孩子单亲鉴定三类(1500至1800元)。记者孙彤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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