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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环”犯罪五宗罪换来多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18年时间内,巩义市农民宋涛犯下了5种罪行,并且已被判了4次刑,在监狱里度过了15年零6个月。近日,他再次被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37岁的宋涛曾因犯盗窃罪,于1987年7月9日和1990年8月31日分别被判刑,曾因犯拐卖人口罪,于1991年被判刑,曾因犯猥亵儿童罪,于2001年11月底被判刑,2004年5月17日刑满释放。

  但在2004年7月,他与李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2005年3月31日,他又到一商店里偷走数条香烟,准备逃跑被发现后,打伤店里的马某。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宋涛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应当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王勇通讯员张俊珍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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