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推行公众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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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淄博讯 记者从淄博市有关部门了解到,50人以上的公共聚集场所将实行公众责任保险。 近日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意见,规定:容纳50人以上的礼堂、夜总会、录像厅、卡拉OK厅、游乐园、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车站;城市燃气企业等场所实行公众责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