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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考11日开始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生伍鲲鹏记者赖永强)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高考将于本月11日左右开始录取。同时为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杜绝招生违规收费、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坚决遏制违规录取行为,省教育厅、省招办和有关高校向社会公布纪检监督电话,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举报。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028-86111182,省招办纪检监察科028-86605565。

  据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进行,其中,本科为4个批次,高职(专科)为2个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8月14日。具体如下:一、提前批录取院校(含本科预科班),录取时间为7月11日—13日,录取院校为军队、武警、公安院校(专业)的本科和高职专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原国家教委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二、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预科班和对口职教师资班),录取时间为7月17日—19日,录取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三、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含本科预科班和对口高职班),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6日,录取院校为除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外的普通高校;四、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30日—31日,录取院校为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普通高校的联办校等院校或专业;五、高职(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民族专科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7日—9日,录取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班及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六、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含普通专科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12日—14日,录取院校为高职学院、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高校联办校等院校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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