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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万房费房管员揣进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31 北方晨报

  本报讯李晓峰记者常琳报道一房管员利用收房费之机挪用公款长达7年未被人发现,哪知年底竞聘上岗时落聘露馅。昨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42岁的刘某是千山区某房产管修所房管员,主要负责收缴管辖的413户居民的房费。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年总是收不全房费,刘某就钻了这个空子将收缴上来的部分房费揣进了自己腰包。每到年底,他便到劳务市场雇一名懂会计的人为他编造每年尾欠统计明细表用来平账。结果刘某用这招一骗就是7年。去年年底,房管所实行竞聘上岗,最后刘某落聘,在移交工作对账时,工作人员发现刘某在担任房管员期间共少上交应收房费14.8万余元的事实。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刘某终于低头认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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