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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条件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5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易博文通讯员张仲兴)从今以后,想成为农村经纪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沿着工商部门开辟的“绿色通道”,方便快速地进入市场。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村经纪人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还在会上透露,各级工商局领导、局业务部门今后都将联系一户农村经纪人,指导和促进农村经纪人事业的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开通的“绿色通道”,放宽了农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农民申请注册个体农产品和私营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的,工商部门在收取注册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边远地区农村的农民要从事经纪活动的,工商部门将上门服务,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申请开办农产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的,可按相关规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农村经纪人的培训费,工商部门从低适当收取,发证只收工本费。

  农村经纪人是指活跃在广大农村经济领域,为促成他人进行涉农交易而从事中介服务的自然人(农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我省共有农村执业经纪人员4300多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村经纪组织有1291户,其中978户为个体经纪人。2004年,经农村经纪人中介而促成交易的农副产品、牲畜、农资成交额约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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