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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斤缺两最高可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左宜弘)定量包装商品就是消费者广泛购买的包装好的有一定限量的预包装商品,包括月饼、粽子、罐装食品、超市包装水果等等。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这类商品不得过度包装,包装尺寸要与净含量比例相符,而且,有关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水分收干作为短斤缺两的推脱。同时,这类商品短斤缺两或乱用定量包装计量认证C标志,有关厂商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国家质检总局此次特地在该办法中明确,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使用商品的包装时,必须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正确引导消费,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的商品量产生误解。

  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而生产者必须在商品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明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而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不标“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但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必须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时,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都必须标明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如果没有标注净含量逾期不改的,将被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次,国家质检总局还明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否则,质监部门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将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此外,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允许短缺量(允许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数量)对因水分变化等因素引起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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