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零口供”判处大毒枭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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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通讯员陈永博、李萍)一直顽固地坚持“零口供”的毒犯刘根洪,多次体内藏匿、贩运毒品海洛因的毒犯蒙日档近日被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刘根洪、蒙日档均为肇庆人,小学文化。经政法机关查明:二人为牟取暴利,从缅甸非法走私毒品海洛因入境。刘根洪走私毒品海洛因937余克,蒙日档走私海洛因714余克。 据介绍,刘根洪十分狡猾,从来没有亲自带过毒品,都是雇用他人运输,所以当他被公安机关抓获以后,自始至终都不承认其组织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同案人又不愿意指证刘是策划者,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当了解到刘根洪的身上有一明显伤疤特征时,鼎湖区公安、检察人员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一是根据同案人的口供,查清走私毒品的联系方法,收藏携带毒品的方式,毒品交易的时间、地点、次数等,并对其体貌特征进行辨认;二是从外围收集刘根洪到达缅甸、昆明的相关证据。为获取以上证据,公安、检察人员还到云南取证,成功地收集了刘根洪等走私毒品的有力证据,获取了如山的铁证,形成了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最后使这宗毒品犯罪案得以顺利起诉,两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