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分级管理是法治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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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20 法制日报 |
监狱分级管理是法治的进步 梦之馨 据报道,在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监狱局长会议上,对监狱按照戒备级别分类管理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监狱体制将面临重大变革,通过设立罪犯分类中心,对不同级别罪犯进行不同管理。 在目前的收监流程中,所有罪犯除个别重大罪犯一般都是统一关押的。这种不分种类、不分层次、不分罪犯犯罪性质集中统一收监的做法,不利于对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而且也不利于有效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同时,也容易导致不良行为的交叉感染,不利于对服刑人员的心理治疗。笔者以为,将监狱进行分级管理,有助于增强对服刑人员管理教育的针对性,有助于对症下药,为服刑人员尽快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和支持,这不仅是我国监狱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而且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 同时,这个实施细则必须要防止出现以下几种倾向。一是防止在分类上的随意性,也就是说细则要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要严格按照细则划分级别,而不是凭管理人员的好恶划分级别;二是要防止分类上的“三级分化”。比如监狱分级管理成为那些曾经有权、有钱、有势力之人的“领地”,享受到其他人享受不到的“自由”等,人为制造新的不公平;三是要防止有的人借用分级管理,从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私自将重刑犯按照轻刑犯管理等腐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