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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幕墙必须使用节能玻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55 乌鲁木齐晚报

  今后,首府的公共建筑的幕墙不能使用普通玻璃,必须使用节能玻璃,并对直接用电做采暖空调冷热源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记者从乌市建委了解到,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其节能目标和途径是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供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能效比,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80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可减少50%。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凡新建的公共建筑项目,必须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据了解,该《标准》对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幕墙)墙面积比例有了明确要求;对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也作出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20%的具体规定,明确公共建筑的幕墙不能使用普通玻璃,必须使用节能玻璃,并对直接用电做采暖空调冷热源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责任编辑:高毅写信)(来源: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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