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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菜霸团伙持枪滥杀无辜3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56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7月4日电(记者任硌)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成都市青石桥菜市场一菜霸团伙为垄断相关生意,纠集、指使多人结伙持刀将竞争对手杀成重伤,并持枪滥杀无辜,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菜霸王刚、黄山付、李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宋红彬无期徒刑,其余团伙成员被判处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中旬,陈波(在逃)向宋红彬提议垄断青石桥菜市场的菇类生意,之后宋指使王刚、陈波具体操办。同年3月29日晚,王、陈等人在一茶铺与在该市场做菇类生意的朱某某谈判,约定生意各做各,价格要统一。但当晚陈又反悔,打电话警告朱不准做菇类生意,否则将招来杀身之祸。但朱不惧威胁,继续经营。为将朱赶出市场。3月31日,王刚邀约黄山付、李强、李勇泉、任其文、任福、蔡庆等人携带凶器到一茶铺同陈波会合,进行分工。当晚王打电话骗朱到某茶坊谈判,朱还是不同意退出,王便发出信号,在楼下等候的黄山付等人冲上二楼,对朱进行恐吓,王指使任福、蔡庆等持刀将朱杀成重伤。茶坊老板王某见状吓得朝楼下跑,黄山付、李强以为王是朱叫来帮忙的人,便开枪射击,致王死亡。

  此外,从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王刚、黄山付、李勇泉等还相互伙同在成都、重庆、上海等地,抢劫作案六起,抢走现金近54万余元,手机5部。2001年11月,宋红彬还伙同他人涉嫌非法持有摇头丸203粒,重79.7克,经鉴定,该摇头丸含毒品甲基苯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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