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尚无全国推广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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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1:00 武汉晚报 |
据中新社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尝试开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但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7月2日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目前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尚无推广时间表。 为了打击楼市的投机炒作行为,杭州、南京、青岛相继出台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房屋必须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杭州和南京都停止了强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作法。(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