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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九成氯化铵产品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3:21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4日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氯化铵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氯化铵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陕西、四川、重庆、湖北等10个省市26家企业的27种产品,合格2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9%。

  6种氯化铵产品质量较好: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鹤牌(50±0.5)kg农业用氯化铵,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双圈牌50kg农业用氯化铵,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生产的红三角40千克工业用氯化铵,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生产的海王星(50±0.5)千克农业用氯化铵,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光50kg农业用氯化铵,江苏德邦兴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球50±0.5kg农业用氯化铵。

  3种氯化铵产品质量较差:山西省交城县天龙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德海圆(25±0.5)kg工业用氯化铵,山西省文水县文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0公斤农业用氯化铵,陕西汉中南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山牌50±0.5kg农业用氯化铵。

  专家建议,农民朋友在选购、使用和贮运氯化铵产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

  选购时首先要从外观上进行判断,纯品氯化铵为白色或略带黄色的方形或八面体的小结晶,味咸凉,加热升华或分解,从表面上看与食盐非常相似,易溶于水。

  此外,选购时还应选择企业规模大、质量信誉好、包装标识规范的产品。

  使用

  农用氯化铵的施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用作基肥。氯化铵作基肥施用后,应及时浇水,以便将肥料中的氯离子淋洗至土壤下层,减小对作物的不利影响。

  2、用作追肥。作为追肥时,每亩用量一般在10~17.5公斤左右,但要掌握小量多次的原则。

  3、不宜用作种肥和秧田肥。因为氯化铵在土壤中会生成水溶性氯化物,影响种子的发芽和幼苗生长。

  4、不能用于烟草、甘蔗、甜菜、茶树、马铃薯等忌氯作物。西瓜、葡萄等作物也不易长期使用。

  5、不能用于排水不利的盐碱地上,以防止加重土壤盐害。

  6、氯化铵最适用于水田,而不适于干旱少雨地区。

  贮运

  农用氯化铵在贮运过程中应保持干燥,避免雨淋受潮、阳光直晒,并避免与碱酸类物品存放一处。(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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