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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残疾军人换发伤残证 旧证一律停止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3:33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喻敏 通讯员 魏丹实习生杨金林)记者昨日获悉,我省3万多名残疾军人的伤残证换发工作结束。7月1日起,旧证一律停止使用。

  此次换发伤残证的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及民工(专指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及其他人员)等。新证由民政部统一印制,设有多个防伪标示。

  今后,残疾军人将凭新证按照新标准领取残疾抚恤金,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持此证还免费乘坐市内公交,享受境内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票价的50%优待,在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及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待。(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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