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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需正确理解“节水与防渗”的辩证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4:28 人民网

  有关圆明园防渗的问题,人民网上的“不懂就问”网友(下称作者)发表了一篇名为的文章。网友提出了三个有关节水与防渗的关系问题。三个问题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存在着不少逻辑关系上的问题,容易让公众对圆明园的防渗产生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着重讨论一下防渗与节水的辩证关系。

  一、防渗不是绝对的,对不同的地表水来说防渗的作用截然不同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事,防渗节水也不是绝对的。正像作者所说,防渗的确会影响地下水的回灌,所以,我们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盲目的提倡防渗。对于天然湿地、洪水、雨水等地表水来说,我们希望它能尽可能多的回灌地下。对于这一类水体如果搞什么防渗,不但不是节水,而且完全可以说是一种浪费。但是这个结论不能任意推广到人工蓄水、供水、用水系统。

  作者的否定防渗的文章,忽视了防渗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地表水具有不同的形式。洪水、天然湿地以及突然降雨形成的水是不可控的地表水,一般我们都希望能够尽可能多的回灌地下水,但是,像京密引水渠的水是由水库可控的水资源,属于人工蓄水、供水系统,我们当然不愿意把它白白的渗入地下,否则,我们还修水库干什么?直接让它从河里流走回灌地下不就得了。为了提高水库和渠道的效率,我们就需要采取防渗措施。(作者似乎对京密引水渠的防渗耿耿于怀,实际上,如果不防渗的话,京密引水渠输水损失已经超过30%,按照北京目前的水资源紧张局面,恐怕确实无法保证城市用水。所以。京密引水渠的防渗决不是什么招牌,而是实实在在的解决北京水资源供应的难题。)

  此外,像圆明园人造湖这样的一些生态景观用水,是属于人工用水系统,因为,北京市没有足够的地表水供应,为了保证有限的人工供水发挥生态、景观作用,通常应该鼓励其采取防渗措施,减少地表水的补充量。因为北京的地表水资源总量不足,你就是不防渗,湖水渗漏光之后,不但生态环境遭受巨大损害,而且还是照样不能回补地下水。这就好像只能给一盆水,你要想养鱼,就不能用漏水的盆子。你就是宁可让鱼死掉,也要把水全漏到地下,那也就是一盆水,绝对不会对北京的地下水回补问题有多大的贡献。

  二、防渗节水的效果,体现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作者用渗漏会增加地下水资源的理由,来否定防渗的节水作用的说法,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诡辩的解释方式。因为,真理都是相对的,我们所说的节水措施都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的节水,一般所谓的水资源不足,都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出现的可供使用的水资源供应不足。实际上这种不足都是相对的。例如,即使在干旱沙漠的上层空间,仍然有大量的水蒸气存在,可是,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手段你根本没办法应用。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相应的抽水设施的话,地下水也是根本无法直接应用的。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防渗节水的作用,就是指节约了直接可应用的地表水,不能把地下水的概念也混在一起,否则,防渗的作用当然就没法体现了。

  此外,我们所衡量节水的这个范围,还有一个社会普遍承认的问题。如果公众和北京市的水务部门也不区分地下水资源与人工供水系统内的水资源。那么,当然作者的结论当然是可以接受的。圆明园也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找北京市水务部门去要水。因为我湖里面的水渗透到地下了,增加了你的地下水资源,你应该无偿的还给我。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办得到的事情。因为,地下水资源毕竟与人工供水系统内的可控水资源有着本质的不同。北京市的水务部门,必须要把人工可控的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区别对待的,否则,所有单位都像圆明园一样不搞防渗,理直气壮地把水务部门提供的人工地表供水渗漏成为地下水的话,水务部门恐怕就只剩下地下水资源。而没有任何可提供的地表水资源了。这时候假如作者要买一方水,水务部门说“可以,不过地表水已经没有了,请你自己到地下30米去抽取一方水去吧”,你能答应吗?这时候恐怕作者也能体会到,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性质不可能完全一样吧。防渗的节水作用就体现在这地下水和可供水的不同之处。

  所以,作者文章中由分析得出的“防渗是重要的减少供水、节约水费的节水措施,而从水资源循环系统来看并非“真实节水”措施。”结论根本就不能成立。圆明园防渗所减少的供水和节约的水费都是实实在在的节约地表水。这是在社会认可的可供应水资源的总量范围内,不可辩驳的实事。

  三、绝对的节水,在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

  作者的文章认为防渗不是节水,而蒸发才是真正的浪费。实际上,如果用同样的诡辩理由,我们也可以说湖水蒸发也不是浪费。因为,如果从更大的水资源循环角度出发,渗漏和蒸发造成的地表水损失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没有蒸发,就没有降雨。渗漏是通过地下水进行循环,蒸发是通过大气进行水汽循环的,而且还是比地下水循环范围更大,作用更重要的水循环。此外,蒸发不仅可以有比渗漏更好的净化水质功能,而且湖面蒸发的形成的大量水蒸气,对气候和周围的生物的生态环境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我们怎么能按照作者使用的逻辑推理,因此就断言说蒸发“不仅没有浪费水资源,还使水质得到了净化”呢?

  所以,如果扩大考虑问题的范围,作者所推崇的防止蒸发,同样也不是“真实节水量”。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现在的人工降雨技术还远没有抽水技术那么成熟。然而,尽管我们人类现在已经完全掌握了抽水技术,可以比较容易的开采地下水。可是,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一方面不得不大量抽取地下水,一方面又任其渗漏,然后再抽取回来应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总之,作者建议的“节水不防渗”,不但圆明园不能做,任何一个由人工供水的湖、渠都不能提倡,如果作者还是想不通,我还可以再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解释;因为,这违背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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