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挪用征地款何以如探囊取物?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5:37 人民网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5名村干部私自挪用4000万大学城征地款购买汉唐债券,收受并私分172.5万元好处费,却因汉唐证券的关闭清算而亏本。1日上午,番禺法院在沙湾对涉案的5名村官一审后公开宣判,5村官构成受贿罪,村长邵耀深最高被判12年,村支委原灿明最轻被判7年。 其实,对贝岗村的村民来讲,村官获刑不是他们最关注的,他们最关注的是4000万元征地款何时能追讨回来。因为这是他们应得的合法财产,是他们失地之后生活的“命根”。然而,宣判并未给4000万征地款挪用行为定性,因而上百村民纷纷表示不满。4000万元征地款何时回到村民手中,前景堪忧。 5村官之所以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挪用巨额征地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征地款计算、发放的黑箱操作、群众毫不知情。村民不知征地款的计算标准,也不知全村可获多少征地款,而征地款何时发放、如何发放、发放渠道如何,村民也是一概不知,被蒙在鼓里。直至4000万元征地款打了水漂,村民才恍然大悟,只是此时一切都太迟了:血汗钱被挪用并且化为乌有。假如村民知道征地款多少、何时到位、如何发放,又或者,有关部门(如镇政府)在发放贝岗村的征地款时能够公布有关详情,那么村民便心中有数了。况且这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千百双眼睛定会死盯村官何时发放征地款,村官岂有挪作它用、中饱私囊之机?这是很简单的道理。阳光操作是杜绝村官腐败、受贿、挪用的最有效办法。套用一句话就是:“知情就是力量”。然而,令人慨叹的是,对村民来讲“知情”两字好艰难。这也是不少农民利益遭受侵害的“共性”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5村官挪用征地款过程当中,银行方面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向外透露了贝岗村有一笔巨款的存在,引来了“不怀好意者”利诱5村官集体挪用征地款,造成村民利益严重受损。 此外还要看到,村务公开已经实行多年,也取得了一些良效,但实际上村务公开尚存诸多“死角”,在一些地方村务黑幕依然深重,核心村务(如征地、卖地、村企经济、重要收入和支出、重大决定等)没有真正公开,没有村民真正参与,还是由少数村官说了算,同时村民代表或村民监督也未落到实处,离村民自治还很遥远。 其实,很多事情就是这样,黑箱操作,缺乏阳光的照射,什么罪恶都会滋生。 |